2025年夏台灣「大罷免」始末(一):背景及起因

一、台灣之體制

台灣地區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之概述

台灣採取的民主共和制以代議制為主要治理方式,架構分為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與監察院。行政院負責政策執行與行政管理,立法院為最高立法機關,司法院掌理司法審判,監察院負責彈劾、糾舉及調查,考試院則管理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此五院體系源自孫中山的五權憲法理念,理念是在權力分立與互相制衡間取得平衡。

1987年,戒嚴結束。1991年,實行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1996年第一次總統直選舉行。此後,台灣的政治運作以定期、公開且普遍的選舉為核心,人民透過投票選出各級公職人員,包含總統、副總統、地方首長(縣市長、鄉鎮市長)、縣市議員、立法委員等。今總統、副總統由直選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一次;立法委員則依選區比例及全國不分區名單等複合制度選出。

而台灣的選舉制度不僅包含一般選舉,也設有公民投票與罷免。根據《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允許選民就重大政策或憲政改變進行表決,屬於政策層面的直接授權。罷免則是對已當選公職人員的責任追究機制,當選民對代表或首長的施政嚴重不滿時,可依法律程序發起撤換,這是代議民主中一項重要的自下而上監督工具。

本文所探討的罷免,則分為三階段。公職人員就職滿一年後可提出罷免案。

  • 首階段為提議,罷免領銜人提出 1%原選舉區選民簽署之提議書。
  • 次階段為連署,罷免領銜人提出 10%原選舉區選民簽署之連署書,且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
  • 三階為投票,以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且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¼ 以上為通過。
圖一:2024總統大選辯論
圖三:2025年4月反罷免遊行

二、2024大選及大罷免之起因

2024大選&立法委員選舉

2024年,民主進步黨籍總統蔡英文受制度限制,不可繼續連任。由副總統賴清德成為2024年總統候選民主進步黨候選人。中國國民黨則推出時任新北市市長侯友宜作為總統候選人。本次選舉,前台北市長台灣民眾黨候選人柯文哲亦因藍白兩黨協調失敗,宣布獨自參選。

選前民調,形勢膠着,民進黨賴清德稍稍領先,但民進黨在立法院未必能夠維持過半的多數。

結果, 2024年1月13日,總統大選由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勝出,得票率約40%,擊敗國民黨與民眾黨候選人;然而,民進黨在立法委員選舉中遭遇挫敗,失去立法院第一大黨地位,三黨(民進黨(51席)、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席次分布使得立法院進入「三足鼎立」或分裂局面。選舉呈現的幾個特徵值得注意:一是賴清德雖勝,但得票及支持度較前任呈現下滑,顯示選民分歧與不滿的存在,得票比上屆的蔡英文低了接近20%;二是柯文哲與民眾黨吸走大量中間與年輕選票,其中35歲以下的選民過半投給了柯文哲,改變傳統藍綠的票源分配;三是國民黨雖在總統票落敗但在立法院保持強勢,代表行政與立法之間可能產生磨合或衝突。這些結果構成後續一系列「執政在野互相指責對方毁憲亂政」、「大罷免」、「彈劾總統」等等政治事件的起點。

圖三:2024總統大選結果
圖四: 2024立法委員席次分布

朝小野大的治理亂局

如上文所言,民進黨在113席的立法院中只拿下51席,三黨皆不過半。總統與立法院的分裂性選後格局,為罷免潮提供了制度化的動機與機會。當總統所屬政黨在立法院席次不足時,政府推動政策必須跨黨協商;反之,在野黨若掌握立法院可以阻擋施政、修改法制,甚至透過立法削弱政府運作空間。國民黨與關鍵少數(含民眾黨與無黨籍)組成在野聯盟「藍白合」,在立法院通過一系列受爭議的法案。

一、限制憲法法庭權力,變相癱瘓憲法法庭。

2024年10月18日,國民黨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逕付二讀,將憲法法庭開會的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15人的三分之二(即10人)。同年六名法官依法完成八年任期,憲法法庭只剩九名大法官,賴清德政府提名的大法官人選皆遭國會否決,導致憲法法庭實質癱瘓一年多。

二、修改《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

2024年7月12日,時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的《選罷法》修法草案逕付二讀,與民眾黨團挾人數優勢順利通過。新法實施後,罷免的第二階段連署程序加嚴,連署者需額外提供身份證影本。國民黨團表示希望讓罷免的流程更加嚴謹,避免反民主、不正當、浪費公帑的罷免案繼續發生;民進黨支持者則認為此法案乃在野黨立法委員減低自己遭受罷免機率的一步棋。

三、國會擴權爭議、青鳥行動

2024年4、5月,國民黨、民眾黨合力在立法院推動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以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為核心),提出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強化立法院調查與聽證權、擴大人事同意權、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以及最具爭議的「藐視國會罪」等五大方向。在野黨主張此舉是補強國會監督、落實問責;執政黨則指法條違憲,且定義寬泛、程序草率,恐侵蝕權力分立並造成寒蟬效應。[3][4]

爭議在於程序與實質並行惡化。國會改革版本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及黨團協商過程出現「保留送出」「冷凍期」及最後送院會表決時的程序紊亂。民進黨立委控訴藍白以人數優勢將未充分討論的條文強行出委、送院會,並指表決過程有黑箱與違反程序正義之嫌;在場內外因此爆發肢體衝突與大規模示威,反映民眾對程序正當性的深層不信任。

在此氛圍下,公民團體主導、多數由泛綠支持者參與的「青鳥行動」出現並迅速擴大。青鳥行動由關切民主價值與中國大陸影響力的公民、社運與年輕人所組成,主張針對多名被指與大陸關係密切、並在立法院推動相關法案的國民黨立委發起罷免。其成員強調,國會若被外力或親中勢力滲透,將嚴重威脅台灣民主與主權,因此必須用罷免這一直接民主工具「修正國會偏差」。青鳥以街頭抗議、社群動員與連署三管齊下,迅速將多案推向罷免程序。

國會擴權爭議與青鳥行動互為放大器:一方面,立法院內的強行表決與模糊法條提供了社會動員的具體口號與焦點;另一方面,青鳥的街頭能量與媒體可見度又將法案爭議推向更廣泛的民意場域,形成從議場到街頭、從法律文本到公民情感的連鎖反應。雙方各自以「守護民主」自居,但彼此指控對方濫權或政治操弄,進一步加劇社會對立。

圖六:青鳥行動

三、大罷免直接導火索:三大爭議法案《選罷法》、《財劃法》、《憲法訴訟法》的通過

2024年12月19日,執政黨民主進步黨立委進入立法會,搬動椅子,堵住入口,並用鐵鏈等物鎖住大門。他們試圖以此種方式阻止次日的立法院會議。事緣次日立法院排定審議三項爭議性法案:《選罷法》、《財劃法》、《憲法訴訟法》,民進黨立委認為這些法案阻礙台灣民主,討好中國大陸;而佔據國會多數的在野黨希望一鼓作氣通過三項法案。次日,在野黨立委準備了各色開鎖工具和油壓剪刀,上午九時成功進入議場。情況一片混亂,國民黨立委和民進黨立委發生肢體衝突。最後,上午11:40,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開會。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部份條文。事後,公民團體發起「冬季青鳥在台北」,在立法院外集會抗議。宣稱現場抗議人數達10,000,並一度與警方爆發衝突。

此外, 2024年4月下旬,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率領17名藍委1行人到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中國政協主席、亦是陸方對台二把手的王滬寧,造成民進黨支持者與公民團體強烈不滿。這種對立導致公民體系覺得「必須出手修正」,促成以「修正國會偏差、罷免親中立委」為口號的大規模罷免行動。2025年1月4日,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召開記者會,公開號召罷免立法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及41席國民黨區域立委,指責藍營「擾亂國會」,他於1月24日進一步發布「超甲級動員令」,要求全黨投入罷免行動,公民團體隨即響應,罷免藍委的連署迅速展開。其後,網紅「八炯」和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等號召對國民黨、民眾黨區域立委發起罷免提議,在2025年2月3日,即春節後復工第一日提交,趕在新的《選罷法》實施前遞交,使這一輪的罷免案適用舊的法規。國民黨亦不甘示弱,宣布發起罷免38席民進黨區域立委,並由黨團總召傅崐萁及立委賴士葆等人推動,令藍綠對抗從國會延伸至街頭,形成全台的「大罷免潮」;民眾黨雖未全面參與,但代理主席黃國昌表態支持反制「綠色威權」。

圖十: 2025年1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號召罷免在野黨立委

四、這場運動對香港有何啟發?

台灣「大罷免」運動,從國會擴權爭議出發,透過大規模公民動員、連署與投票,短時間內對立法院成員、政治話語以及制度信任造成實際影響。對香港而言,台灣的經驗不可複製:兩地的制度設計、政治法律環境、選舉工程化程度皆有顯著差異。然而,若把焦點放在「程序正當性對政治合法性的關鍵性」與「如何提高選舉投票率」,台灣事件對香港仍有多項重要啟示可供借鏡與警惕。

一、程序正當性是動員與合法性的根基  

台灣國會擴權的爭議之所以能引發大規模公民反撲,關鍵不僅在法案內容,還在於審議程序被視為「黑箱」、「濫權」——程序的不正當性成了動員的催化劑。對香港的社會運動與政治改革倡議而言,追求程序透明、合法合規的動員形式,可提高跨階層、跨世代的社會共鳴,降低被指控為非法或極端的風險。在香港目前高度敏感的政治法律環境中,任何訴求若能以制度內路徑推進(並且保持程序與證據的完整性),更容易獲得國際社會與中間選民的理解與支持。

二、如何提高選舉投票率?

台灣大罷免中,執政陣營能把反制話術聚焦於「國會擴權會影響你的日常生活、福利與經濟」,使不少未必深度關心憲政細節的選民產生共鳴。相對來說,單純以抽象的憲政與權力分立論述動員,或以複雜的政治話術作宣傳,較難打動中間選民。把抽象的政治危機轉譯為普通民眾可感知的具體利害(例如居住、就業、教育、醫療等),更有利於擴大支持基盤並抵擋對方話術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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